宝坻足协六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2016-06-21 供稿人:宝坻足协 阅读:6504
第一章 队员人数
(一)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队员不超过6人而必须其中一人为守门员。
决议:如果比赛中某队有多个队员被罚出场而场上该队队员数少于4人时,比赛必须终止。
(二)比赛中,“机动替换”次数不限。
(三)守门员的替换:只有在主力守门员因受伤无法继续参赛的情况下才允许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死球时进行。
(四)队员可在比赛进行期间随时“机动替换”,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离场队员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离场。
2、上场队员也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入场,而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方可入场。
3、替补队员不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罚则:
1、队员若违反第四项规则,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有关队员。
2、在进行“机动替换”时,若替入队员在被换出球员还未完全离场之前就进场,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由裁判员令被换出球员离场,并对提前入场的替补队员给予警告。
3、在进行“机动替换”时,替补队员入场或换出队员出场时未经替换区进行,裁判员应对队员予以警告。
第二章 队员装备
(一)队员不得穿戴对其它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二)队员通常的装备为统一球衣,短裤,护腿板,足球袜与球鞋。
(三)队员球衣须有编号,同队队员号码不得相同。如遇球队球衣撞色,可在球衣外套上号坎区别。
(四)守门员可穿着长裤,其球衣的颜色须容易与其它队员及裁判员分辨。
第三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必须要派两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
裁判员的职权为:
1、执行六人制比赛规则。
2、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3、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件。
4、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
5、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时如主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
6、从进入赛场起,对犯有不正当行为的队员予以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
7、除参加比赛的队员以及第二裁判员外,未经裁判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赛场。
8、如裁判员认为队员严重受伤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如认为队员受轻伤时,比赛不应停止,而应待比赛成死球时处理。
9、裁判员认为队员有粗暴行为、严重犯规、使用粗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其出场。
决议:如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在比赛中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者的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
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具有警告及罚令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
第四章 第二裁判员
比赛时应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面对面执行任务。(注:简称对角执法)第二裁判员拥有与主裁判员同样的职权。
第二裁判员具有下列职责:
1、他应负责“机动替换”的正确进行。
2、第二裁判员应携带哨子。
3、记录每队前5次犯规,并在第6次犯规后提醒主裁判执行无人墙直接任意球。
第五章 比赛时间
(一)比赛应分为两段相等的半场,每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二)在每半场中,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至罚完为止。
(三)每队每半场可要求一次一分钟暂停,但应遵守如下规定:
1、只有各队教练才能提出暂停。
2、比赛在死球时,才能要求暂停。
3、暂停后,双方队员均应停留在场内,教练亦不能进入场内,只可以在场外边线作指导。
4、一个球队如上半场未使用“暂停”,下半场亦只能要求一次暂停而不可以获得补偿。
第六章 比赛开始
(一)比赛开始时,双方用掷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权,由胜者选择场地或开球。
(二)当攻入一球后,由失球方队员按上述规则的方法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三)中场休息后,双方应交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一名队员开球。
(四)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第七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在下列情况下,比赛成死球:
(一)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二)当裁判员停止比赛时。
第八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两门柱之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由攻方球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伍,取胜的一方积3分,输球的一方积0分;如双方比赛为平局,各积1分。
第九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11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1)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7)拉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用肩膀冲撞对方队员。
(10)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11)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此规则不适用于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十一项中的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只要比赛是在进行中,都应判罚六米罚球点球。
①若队员故意触犯下列四项的任何一项者,队员应被警告:
1、进行“机动替换”时,替入队员在被换出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入场地或未从规定位置进入场地。
2、连续违反规则。
3、用言语或行为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
4、有不正当行为。
②若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下列行为,应罚令出场:
1、犯有严重犯规行为。
2、犯有暴力行为。
3、使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4、因犯规而被第二次警告。
队员一旦被罚出场,即不能重新参加该场比赛。该队在队员被罚出场后2分钟内不能补充队员,除非对方在2分钟内进球。
第十章 任意球
任意球可分为两种: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
1、队员在踢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必须离球至少五米直至球被踢出。
2、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被踢出前侵入距球五米以内时,裁判员应令重新开球。
3、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①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而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在罚球区内犯规,则应在6米线上离犯规地点最近的一点踢出。
②如果踢任意球的一方未能在五秒钟内将球踢出,则应判由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一章 累积犯规
(一)累积犯规的原则,当某队累积犯规五次后,再犯规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的一律判第二罚球。
(二)每队在每半场的首五次累积犯规将记录在比赛摘要内。
(三)每队在每半场首五次犯规被判罚的直接任意球,允许队员排人墙防守。
(四)由第六次累积犯规起,被判罚直接任意球不可排人墙防守。
1、除守方守门员及主踢任意球的队员外,所有其它队员须留在球场内,且在一条经过球而平行于球门线的假想横线之后,并离球5米。
2、守方守门员必须留在己方罚球区内且离球至少五米。
3、攻守双方队员必须离球五米及不能妨碍对方队员踢任意球。任何队员都不能超越穿过球的假想平行线。
4、主踢任意球的队员必须直接射门而不能传球给其它同伴。
5、当任意球踢出后,任何队员都不能触球,直到球由守门员触及,或由球门柱或横梁反弹回来,或已成死球。
6、一个队如在半场时间内累积犯规5次后,任何该队队员如在本方半场内,介于球门线和通过10米处第二罚球点平行球门线的假想横线之间的区域内再犯规时,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踢任意球的对方队员须申明是选择犯规地点亦或第二罚球点踢任意球。
7、一个队累积犯规五次后,若该队队员在对方半场或在己方半场通过第二罚球点平行于球门线的假想横线前犯规,则判由对方在第二罚球点踢直接任意球。
8、如比赛须打加时赛,所有在下半场的累积犯规都将在加时赛中继续实行累积。
罚则:如有队员违反此规则,而违反者为:
①守方队员,如球未罚中应重罚。
②除主罚队员外的攻方队员,如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第十二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明确主罚队员后,除该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它队员均应在场内及该罚球区外,并至少离球五米。对方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双脚可以移动)直至球踢出为止。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如违反本规则者为:
1、守方球员,如球未罚中应重罚。
2、攻方主罚球点球队员的队友,球罚中无效,须重罚。
3、主罚球点球的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应由对方队员在罚球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踢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把球踢入场内任何方向。踢球时,该队员的双脚须踩在边线外,而且球须放定在边线上。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而对方队员在球踢出前,应离球至少五米。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入门得分。
罚则:
1、如球不按规定方法踢入场内,则由对方队员在原处踢界外球。
2、如球不在其出界处踢入场内,则由对方在原出界处踢界外球。
3、如踢界外球的队员在拿到球后未能在五秒钟内将球踢出,则由对方踢界外球。
4、如踢球队员踢球入场后,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5、笼式足球场比赛时,球意外击中顶上网罩,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在击中顶上网罩之处的附近边线上由对方踢界外球恢复比赛。
第十四章 掷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了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应由守方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将球掷出罚球区外,不能直接掷过中线。
当球掷出后在罚球区外掷球一方的半场内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这一掷球才算符合规则。掷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被掷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
罚则:
1、守门员掷球后,在本方罚球区内球被本方或对方队员踢或触及,裁判员应判罚重掷门球。
2、如果守门员将球掷出罚球区后,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如果守门员掷门球后,守门员接到同队队员的回传球并用手触球,应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该任意球在距守门员犯规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踢出。
第十五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应由攻方队员踢角球。球应放在角球区域内踢出。
踢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入比赛状态时,即球未流动前,须距球至少五米。踢角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角球可直接踢入球门得分。
罚则:
1、若角球未按规定方法踢出,应重踢。
2、踢角球的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如果踢角球的队员在掌握球后五秒钟内仍未将球踢出,应判由对方在角球点上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
若比赛赛成平局,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取代平局抽签)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主裁判选定一个球门进行罚球点球。
2、主裁判以投币方式决定何队先踢。
3、两队各派三名不同球员轮流踢三球。这三名各队员应由双方队长在罚球点球前,报告给裁判员,而且应是在赛前提交给裁判员的二十名队员名单中的三名。
4、如两队踢完首轮三球后,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无进球,则进行一对一继续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等,而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5、在比赛中被罚出场的队员不得参加踢罚球点球。
6、任何有资格参加踢罚球点球的队员均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7、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时,所有队员都应集中停留在非踢球点球的半场。第二裁判员负责管理这一半场及在该半场的队员。